《2023年消防(裝置及設備)(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已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今日)生效,以便利市民在家居自行設置手提滅火設備,例如滅火筒及滅火氈,從而提升整體家居消防安全。

《修訂規例》把市民自行在住用處所設置(即非按法律規定或依據法律的規定而設置)的認可手提滅火設備,豁除於《規例》第8(1)條的適用範圍之外,使該手提滅火設備的擁有人獲豁免履行相關法定責任,即無須保持該手提滅火設備時刻在有效操作狀態,亦無須每12個月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該設備至少一次。

為方便市民辨別手提滅火設備是否已獲得消防處認可,消防處流動應用程式已增設一項名為「手提設備『掃』易認」的新功能。市民只需以手機鏡頭掃瞄手提滅火設備上的標籤資料,應用程式便會從消防處認可手提滅火設備清單上進行搜尋,辨識其是否獲認可的型號。

為推動市民廣泛在家居設置手提滅火設備,本處已推出一系列短片,向公眾廣傳選擇、設置及自行檢查手提滅火設備的方法等。你可透過以下連結重溫一系列的相關短片:

【冰與火之沖(上)】主演:馬曉晴女士

【冰與火之沖(下)】主演:馬曉晴女士

【手提設備「掃」易認】

【自行檢查手提滅火設備】

如欲了解更多《修訂規例》詳請,請瀏覽專題網頁

https://www.hkfsd.gov.hk/chi/fire_protection/pe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