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註冊消防工程承辦商
自願性消防警鐘測試計劃
本會早前與消防處商討後,雙方同意推行一項名為「自願性消防警鐘測試計劃」(下稱「測試計劃」)。
為推行「測試計劃」,本會特此致函各註冊消防工程承辦商,以履行社會責任。請主動與物業管理公司或樓宇業主協調,盡快安排為現時由貴公司負責保養的火警警報系統進行簡單警鐘測試,確保相關裝置處於正常運作狀態,以保障大廈使用者的安全。
作為消防工程專業人員,我們有責任確保消防裝置正常運作,協助公眾消除憂慮,避免不幸事件再次發生。
各註冊消防工程承辦商在完成簡單警鐘測試後,請於「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第二部份註明「自願性消防警鐘測試計劃」:在有效操作狀態,以便消防處後續跟進。
此外,消防處將會發出通函,推行一套有關消防裝置及設備管理的優化措施。本會提醒各註冊消防工程承辦商妥善執行新安排。其中一項新措施是為消防裝置及設備的電力裝置貼上封條,本會建議承辦商在進行簡單警鐘測試時,同時依照優化措施的要求,為相關樓宇的消防裝置及設備電力裝置貼上封條。
消防處已積極聯繫各持份者,特別是物業管理業界,共同推動「測試計劃」。本會謹此呼籲消防商會會員及各註冊承辦商,秉持專業精神,攜手維護公眾安全。
香港註冊消防工程公司商會主席
翁振騰工程師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FSICA/25/EY/20251210057




